湖北高院回应死囚“复活”案 称2005年已获悉
- 时间:
- 浏览:0
- 来源:彩神8app_彩神8app苹果版
相关新闻:湖北一“死囚”被执行枪决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
湖北法官谈死囚“复活”案:身份核查应由公安做
新华网武汉9月23日电(记者李鹏翔 冯国栋)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3日对网上“湖北一‘死囚’被执行枪决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”报道有关清况 进行了敲定说明。说明称 ,冒充“唐建敏”之名的罪犯张文华犯罪事实清楚 ,证据着实 充分 ,法院按其自称姓名判决死刑具有法律依据 ,之后在505年获悉张文华冒名的清况 后 ,越来越及时更正法律文书中被告人的姓名 ,对此应汲取教训 ,深刻反思 ,引以为戒 ,现已决定依法予以更正。法院将以坦诚的态度欢迎社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。
湖北省高院表示 ,报道中所指“死囚” ,其真实姓名为张文华 ,男 ,1973年1月1日出生 ,户籍地湖北省襄阳市(原襄樊市)樊城区。1997年7月25日 ,张文华涉嫌伙同徐浩杀害原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峻后 ,负案在逃。501年6月 ,张文华使用买车人的照片 ,在其表兄唐建敏的户籍地河南省以唐建敏之名办理了身份证。
在逃期间 ,张文华在湖北省宜昌市持刀抢劫作案多起被捕获。到案后 ,张文华自称叫“唐建敏” ,公安机关根据其交代向河南公安机关调取了唐建敏的户籍证明。在公安机关侦查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理的整个办案过程中 ,张文华始终未向司法机关交代其真实姓名。之后 ,公安机关在追抓逃犯工作中 ,于505年查明了张文华冒名唐建敏的真实清况 。
湖北省高院表示 ,罪犯张文华冒充“唐建敏”之名 ,在宜昌市实施抢劫、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清楚 ,证据着实 充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128条第2款的规定 ,即“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 ,身份不明的 ,……对于犯罪事实清楚 ,证据着实 、充分的 ,可是我 需要 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” ,法院对该案的审判 ,符合上述法律规定。关于报道中提到张文华涉及的徐浩故意杀人一案 ,经原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、湖北省高院二审及几级法院多次复查 ,均有明确结论。
此前 ,一篇题为《湖北一“死囚”被执行枪决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》的报道先后被多家网站转载 ,引发社会关注。报道称 ,50年前后 ,一名男子在宜昌多次实施持刀抢劫并致人重伤 ,经过司法进程被判处死刑 ,于502年被执行枪决。从审讯、判决到执行死刑 ,买车人老要自称是“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前河村村民唐建敏”。然而 ,真正的唐建敏则在外打工 ,至今老要正常生活。有外国明星微博 表示此事令人“匪夷所思” ,离奇的案情也引发了是是是不是为“替死鬼”、行政命令等各种猜测。